•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099
    • 备注/文号:南发改函〔2025〕7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6-05 17:16

    吕辉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住“低空经济”的窗口期大力发展南安低空经济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家低空经济战略的加速布局和通航产业政策的陆续放开,低空经济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赛道。我市作为闽南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凭借扎实的产业基础、优越的区位条件和丰富的应用场景,抢抓低空经济窗口期,前瞻布局低空经济赛道,科学规划低空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由低空办牵头推进起降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于今年2月出台《南安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南安市2025年低空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明确提出规划构建“一核引领、双园支撑、三区先行、百点起降”的低空产业空间布局,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已建成九都、柳城两大智慧航空飞行营地,正在完善石井智慧航空飞行营地,有序推进一期建设计划中丰州、省新等其余低空枢纽点的规划设计,并积极推动能源工贸集团及低空有关企业在营地运营和具体技术产品方面进行合作。

      关于“通信导航与监管设施建设”的建议。已促成能源工贸和中国通号合资开发全域低空智能管控系统,旨在统筹不同运营主体、航空器和飞行服务差异化需求,构建计划、调度、监视、控制和运维等全环节高效衔接覆盖的管控体系,实现低空空域资源的四维协同高效利用;并于柳城智慧航空飞行营地落地我市城市空中运营交通中心,以实现对周边通信范围内、标高120米以下空域的所有航空器的调度、监测及操作人员注册等管理和服务。

      关于“制定和完善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方面。目前已初步制定我市航空飞行营地安全运行规章、航空飞行营地空域使用申报流程,明确飞行器管理办法,但因国内外低空领域行业标准、上级相关政策和审批办法均未完善,我局将时时关注各方面政策标准的出台,随着上级制度依据的完善,建立健全飞行规则、飞行器适航标准、空域划分、飞行器型号审定、飞行员资质认证等完整标准体系。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抓住“低空经济”的窗口期大力发展南安低空经济的建议,我局将着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并落地飞行营地、起降场等基础设施,完善机库、充换电站等相关配套,提升低空产业运营效率,形成覆盖广泛的低空飞行网络。二是继续督促通号集团优化空管系统,提升定位精度和信号响应灵敏度,完善飞行管理各项功能,逐步推广应用于其他飞行营地;计划由政府统筹引领,企业共同参与地面配套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完成南安数字实景三维数字地图的采集与完善、低空数字底座和管理系统开发维护、低空飞行运营服务等工作,依托城市空中交通运营中心作为监管和调度中心,形成一套空天地一体化管控系统。三是从飞行安全、飞行计划申报、空域申报、航线管理等方面制度政策开始,紧跟上级政策文件,加快完善低空领域政策标准,并助推相关行业标准的实行。

      分管领导:陈翔宇

      经办人员:叶舒艺

      联系电话:86392929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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