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强化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公布南安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肉制品典型案件,开展以案示警。
典型案例
南安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6年4月3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辖区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闽南醋肉没有标注生产商名称。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留样的某品牌闽南醋肉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存在未标识生产企业、产品类别未标注生制品或熟制品等问题。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给予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必须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完整、真实标注配料、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信息,标签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标签缺项、虚假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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