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汉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1200吨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汉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1200吨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美宇路32号审知泵阀生产车间
三、建设单位:南安市汉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福建审知泵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面积1380m2,拟从事金属水暖卫浴配件的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TN、TP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2025年修改单)表1及表4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红冲废气、切割废气、机加工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有组织、厂区内颗粒物符合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A.1中的标准,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后,运营期昼、夜间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收集的金属颗粒、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润滑油空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文域名: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