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科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200万件,可降解塑料包装袋250吨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科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200万件,可降解塑料包装袋250吨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美宇西三路999号云科高定产业园3幢厂房A302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科吉包装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购置新厂房,厂房面积2033.51m2(阁楼面积不计入),拟从事水龙头、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的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2025年修改单)表1(日均值)一级A标准及表4(瞬时值)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废气、印刷、复合、熟化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从严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2、3标准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处NMHC浓度值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塑料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原料空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抹布、破损空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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