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19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石井港务码头1#、2#泊位改扩建项目)
2026-05-19 09:32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石井港务码头1#、2#泊位改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井港务码头1#、2#泊位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

  三、建设单位: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榕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新增40t固定吊等装卸设备,拆除重建仓库、冷链库等设施,改造道路堆场、供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工程,不新增岸线与用地。具体建设内容、设备、方位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①施工期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吸污车外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维修废水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向海域丢弃施工垃圾及废水。

  ②运营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吸污车运至南翼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通过移动式接收装置收集,分别接入市政管网或委托处置;初期雨污水经排水沟+雨水口收集,汇入沉淀池部分回用,剩余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6.2废气

  ①施工期

  施工区域每日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经冲洗平台清洁后通行;水泥、砂石等易扬尘材料密闭存放,装卸时喷雾抑尘;施工机械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禁止冒黑烟;施工场界设置防风抑尘网。

  ②运营期

  散货堆场设高防风抑尘网,配备喷雾抑尘机;散货堆存高度不超防风抑尘网顶部,采用篷布全覆盖。

  6.3噪声

  ①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设隔声围挡,夜间禁止施工;施工车辆限速,禁止鸣笛;施工场界设高临时隔声屏障,靠近石井社区一侧加强防护。

  ②运营期

  作业设备加装厚减振垫,驾驶室采用隔声门窗;消防泵房水泵、变配电所变压器设隔声罩;码头装卸作业避开夜间,确需夜间作业提前报备并公告居民;港内车辆限速、禁鸣,道路两侧种降噪绿化带。

  6.4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

  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可回收部分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处置场;施工机械维修废机油用专用

  桶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回用至施工场地平整。

  ②运营期

  港区内设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每日清运;固废库分类存放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废机油定期委托处置;船舶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每日清运,严禁向海域丢弃;沉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回用至堆场。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