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兴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产预拌混凝土2万立方米迁建项目)
2026-05-13 15:56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兴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产预拌混凝土2万立方米迁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 — 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兴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产预拌混凝土2万立方米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

  三.建设单位:南安市兴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榕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南安市兴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厂房建筑面积7093.29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年产预拌混凝土2万立方米。项目聘用员工定员25人,均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项目西北侧农田灌溉;远期,待区域市政管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采用封闭式物料输送系统,搅拌站(楼)亦采用整体封闭方式,降低粉尘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砂子堆放、装卸在密闭原料储库内,石子堆场采用苫布遮盖;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原料库运至上料仓,输送带两侧和上部为全封闭结构,储库和上料仓采用雾炮抑尘;厂区地面定时洒水;厂区配备高压水枪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清洁;厂区有保洁人员及时对散落的物料进行清扫收集;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中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混凝土、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破损空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原料空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时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建设必须满足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36288929 

  地址:水头镇便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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