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雪中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腻子粉10万吨,瓷砖胶10万吨,防水材料30万吨项目(单纯混合分装)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雪中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腻子粉10万吨,瓷砖胶10万吨,防水材料30万吨项目(单纯混合分装)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前梧村东山88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雪中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莆田城厢培曦环保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福建中百石材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5862平方米,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近期生活污水拟经三级化粪池+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不外排。
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市官桥镇内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文域名: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