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3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银通管业制品厂年增产淋浴管50吨)
2026-03-30 11:11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银通管业制品厂年增产淋浴管50吨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银通管业制品厂年增产淋浴管50吨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英都镇恒阪大道90号2栋西侧厂房(恒阪阀门基地)

  三、建设单位:南安银通管业制品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泉州市汉姆森阀门仪表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278m2,本次扩建拟新增抛光工序及扩大产能等。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并满足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排污管网纳入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6.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抛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6.3噪声

  本项目在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夜间不生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切割熔融颗粒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润滑油空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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