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圣亿源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个不锈钢厨房家具项目)
2026-03-04 15:46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圣亿源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个不锈钢厨房家具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圣亿源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个不锈钢厨房家具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洪濑镇康洪二路3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圣亿源五金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南安市汇吉厨卫科技有限公司3号、4号厂房,租赁面积10963m2,拟主要从事不锈钢厨房家具的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固化产生的废气,涉及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颗粒物等污染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涉及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有组织排放符合《工

  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排放标准值。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包括:喷漆、烘干固化废气,开料、机加工、打磨、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表4中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开料机、冲床、焊机、打磨机、砂带机、真空镀膜机、清洗线、烘干线等。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各边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边界50m内无敏感目标,无需进行敏感点噪声预测值。项目运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造成噪声扰民情况。

  6.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密闭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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