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正创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异形石材500立方米、花岗岩板材5万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正创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异形石材500立方米、花岗岩板材5万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周厝村田墘223号(南安南联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泉州正创石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福建省南安市百虹投资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厂房占地面积5500m2,拟从事异形石材及花岗岩板材的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官桥镇霞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石材加工粉尘。石材加工过程利用水喷淋方式减少粉尘排放,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后,昼间北侧、南侧、东侧厂界噪声(夜间不生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西侧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石材边角料收集后由泉州晟麟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定期清运;沉淀污泥收集后由福建省盛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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