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2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南安市万特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6万平方米,线条1万米项目)
2026-02-26 17:14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南安市万特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6万平方米,线条1万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安市万特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6万平方米,线条1万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院下村新街右起308号(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万特石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从事石材生产,项目总投资1200万,租赁南安市万特石材机械厂租用8527平方米已建厂作为本项目的经营场所。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生产用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淋冷却废水,该部分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仅包括职工生活污水,近期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完善,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水田作物标准后定期清运用于灌溉周边农田。

  远期待管网铺设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20-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海湾。

  6.2废气

  项目切割打磨等粉尘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大理石刷胶烘干产生的含苯乙烯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计,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表3、表4中相关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相关标准,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的相关标准。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石材边角料、沉淀污泥、网布边角料、废活性炭、原料空桶和员工生活垃圾。项目石材边角料、沉淀污泥、未沾染胶水的网布边角料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执行处置。废活性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执行处置。沾染胶水的网布边角料暂存于危废暂存区,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置。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区,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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