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佳佳睿欣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免烧砖30万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佳佳睿欣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免烧砖30万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下房工业区(苏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佳佳睿欣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610m2,拟从事环保免烧砖的生产加工,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自行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蔬菜a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海湾。
6.2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靠近村庄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砖块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搅拌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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