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泉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泥隔墙板20万㎡、隔墙砌块10万㎡)
2025-08-26 14:47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泉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泥隔墙板20万㎡、隔墙砌块10万㎡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泉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泥隔墙板20万㎡、隔墙砌块10万㎡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周厝村田墘166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泉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厦门泉桥众科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400m2,拟从事水泥隔墙板及隔墙砌块的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近期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清掏用于浇灌项目东南侧林地,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远期待区域配套污水管网建成后接入南安市官桥镇霞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南安市官桥镇霞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下料、输送、搅拌、堆场扬尘、原料卸料粉尘、水泥仓进料粉尘、切割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3规定的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投产后,经采取降噪措施,运营期昼间厂界噪声(夜间不生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沉淀污泥经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边角料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润滑油空桶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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