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国晟厨卫有限公司年产金属卫浴配件50万套、塑料卫浴配件50万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国晟厨卫有限公司年产金属卫浴配件50万套、塑料卫浴配件50万套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茂盛路1111号8号楼
三、建设单位:泉州国晟厨卫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厂房共5层,总建筑面积4591.3m2,主要从事金属卫浴、塑料卫浴等配件加工。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注塑废气、抛光废气、焊接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抛光、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熔融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非
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投产经采取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空桶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切削液的金属边角料收集过滤至静置无滴漏后利用压铁机打包压块暂存于危废间,利用豁免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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