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恒正厨卫新增年产30万件铝合金毛巾架扩建项目)
2025-08-04 08:27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恒正厨卫新增年产30万件铝合金毛巾架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恒正厨卫新增年产30万件铝合金毛巾架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园美村美宇路20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恒正厨卫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新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泉州吉利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5F生产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2800m2,本次改扩建面积不变。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处理,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6.2废气

  项目抛光粉尘、喷粉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切削废气、喷粉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项目烘干热源由天然气提供,燃料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炉窑废气排放参照执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9]10号)中建议的排放限值。

  6.3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一般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挂钩、边角料,一般固废由资源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机油和机油空桶、废乳化液、沾有乳化液的金属屑、废涂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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