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英龙卫浴有限公司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其中水龙头、出水管、角阀、淋浴等铜壳体150万只及水暖洁具25万只)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8月11日15时—8月18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英龙卫浴有限公司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其中水龙头、出水管、角阀、淋浴等铜壳体150万只及水暖洁具25万只)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大宇开发区86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英龙卫浴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其中水龙头、出水管、角阀、淋浴等铜壳体150万只及水暖洁具25万只)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泉州英龙卫浴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大宇开发区86号
(5)总投资:1000万元
(6)工程规模:占地面积6518m2,总建筑面积18669m2
(7)建设规模: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其中水龙头、出水管、角阀、淋浴等铜壳体150万只及水暖洁具25万只;
(8)职工人数:拟聘用85人,其中30人住厂
(9)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日工作时间10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并满足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6.2废气
项目浇注、搅砂及制芯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熔化、浇注、落砂及抛丸、制芯、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表A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6.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中频感应电炉、自动热切芯盒射芯机、摇砂机、混砂机、抛丸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废砂暂存于废砂存放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项目应在厂区内合理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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