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3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闽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台大圆机项目)
2022-09-30 10:03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闽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台大圆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9月30日15时—10月12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台大圆机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施坪村坤寨199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闽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年产800台大圆机项目

  ②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施坪村坤寨199号

  ③建设单位:福建省闽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④总 投 资:1000万元

  ⑤生产规模:年产大圆机800台

  ⑥建设性质:新建

  ⑦建筑规模:租赁福建泉州星爵机械科技有限公司1#、2#闲置生产厂房,用地面积2790m2

  ⑧劳动定员:拟聘职工20人(均不住厂)

  ⑨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溪。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西溪的水质影响较小。

  6.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下料、打磨产生的含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为数控立车、普通立车、摇臂钻、锯床、行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生产噪声达标排放,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厂区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并重新使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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