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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大气无人机巡查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2026-08-12 15:25 阅读人数:1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实施采购无人机项目,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采购规范,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发布:

  一、业主单位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采购大气无人机巡查设备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5.3万元人民币,拟采购一套无人机巡查设备,包含热成像功能无人机和颗粒物等监测模块。

  核心需求:本次采购的行业级无人机需适配复杂户外全天候作业,具备稳定悬停、自主飞行、精准起降、环境感知及实时高清图传能力,抗风抗干扰性能良好;配套配置包含颗粒物等监测模块,实现数据传输功能。

  报价价格构成说明:本项目供应商所报总价为全包闭口价,包含设备材料费、原厂标配配件、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系统调试费、相关设备培训费、设备保险费、税费、质保维保、人工、工具、验收、售后技术支持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报价一经填报,不作任何调价。

  四、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需缴纳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无保证金缴纳、退还相关流程及要求。

  五、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名不得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本次报名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报名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报名材料

  1.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格式自拟);

  2.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业绩及行业服务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如委托他人参加报名,要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6年8月17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以收到的时间为准)或送至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双塘路原溪美工商大楼1111室进行报名。

  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所有材料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公章)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八、中标方式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总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如报价相同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单位;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由顺位低价供应商中标。

  2.投标结束时,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询价采购,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采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将组织采购小组对参与公开比选的供应商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评定和报价审查。

  4.采购最终结果将由采购人电话通知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双塘路原溪美工商大楼1111室(邮编:362300)。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86372809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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