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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相关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注销公告
2026-07-24 15:38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等规定,按照南安市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部署,对因退休、工作调动等原因的3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人员名单及执法证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不得再持注销证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原执法证号由我局收回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南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证注销信息表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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