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管听公字〔2026〕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吴永忠、吴金火、吴玉灿、陈小艺、王成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当事人吴永忠、吴金火、吴玉灿、陈小艺、王成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
二、听证时间: 2026年7月15日下午3:30
三、听证地点: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俊伟 联系电话:0595-86365966 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310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请于 2026 年7月 14 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 2026 年7月14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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