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林业局:
根据泉州市通知要求,我市立即组织有关科室对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经整理汇总,现将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呈报。
专此报告,请予审定。
附件:1. 南安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 南安市林业局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 南安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 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表
5.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
6.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
7. 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南安市林业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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