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乡人民政府:
我局于2025年3月7日对贵单位关于县道326线南安市向乐公路工程(乐峰镇界至张田段、张田至狮山隧道段)设计施工图变更进行批复,并作出《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县道326线南安市向乐公路工程(乐峰镇界至张田段、张田至狮山隧道段)设计变更施工图的批复》(南交审〔2025〕4号)的决定。现贵单位申请撤销该批复,经研究,我局同意撤销《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县道326线南安市向乐公路工程(乐峰镇界至张田段、张田至狮山隧道段)设计变更施工图的批复》(南交审〔2025〕4号)。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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