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0-01-02 09:52 阅读人数:1

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