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五台山林场、罗山林场:
现将《南安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9月15日开始,全市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农村秋收冬种和冬季造林准备即将开始,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等将明显增加,又适逢中秋、国庆、冬至等重要节假日,旅游用火、民俗用火等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要求,深刻汲取各地森林火灾经验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部署及文件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突出预防为主,强化火源管控,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风险隐患“零容忍”,对存在风险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长效机制,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1.涉林生产经营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是否落实;
2.林区电力线路、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民俗活动场所、居民点等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3.乡镇(街道)防灭火物资是否贮备到位;
4.基层干部、扑火队伍是否培训到位;
5.护林员队伍是否到岗履职到位;
6.秋收冬种之农事用火,冬季造林之林事用火,游客上山之旅游用火,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之民俗用火等各类野外用火违法行为是否查处到位;
7.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8.应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
三、责任分工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及时将橙色预警信号转发至各村(居)委会,在各个主要路口进行张贴禁火令,并通过村村通广播等进行循环播放;充分调动护林员等护林力量开展巡山护林,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闭环管理,力争“不起火”;要落实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及时报送森防灭办(林业局、应急局)备案,并上传到省生产性用火计划报备管理系统;一有火情,要按照“重兵扑小火”的原则,及时提请市森防灭办调集扑火队进行扑救。
市委宣传部要第一时间协调、督促把火险预警(含市政府禁火令)刊登在海丝商报,在南安市融媒体中心滚动播出。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要牵头开展好林区林缘民俗宗教活动场所森林火患排查治理工作。
林业局要根据各级橙色预警信号,第一时间提请市政府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牵头做好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要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强巡山护林,牵头全面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要积极处置早期森林火情,防范小火酿成大灾。
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森防灭办(应急局、林业局)开展会商,及时发布森林火险气象信息。
农业农村局要针对秋收冬种农事用火密集期,制定出台分时段分地点烧杂管理办法,加大对农业生产用火的安全指导和现场监督,保证作业规范有序,确保不因烧杂跑火引发火灾。
民政局要加大对祭扫活动监督管理,严管上坟(骨灰堂)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智障对象和闲杂人员的管控,严防玩火、失火等问题发生。
文体旅局要针对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密集,旅游活动增多的情况,规范景区旅游用火管控,加强涉林景区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
公安局、林业局要紧密配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掌握火灾起因,从重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林区违法用火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教育人民引导群众。
应急局要履行市森防灭办职责,负责抓总、抓统、抓协调,综合指导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细化实化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指挥部成员其他单位要按照“三定”职能和预警响应抓好相关工作,加强会商联动。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分为自查自改、检查执法、督察指导三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对照8个方面的整治重点深挖细究,不间断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辖区(行业)内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按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拉网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强化扑火队伍、护林员队伍管理,完善物资装备,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林业局、公安局等单位要按照职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二)检查执法。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人员力量针对森林防灭火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开展抽查和指导。对各类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尤其是酿成森林火灾的行为,市公安局、林业局要职责分工进行立案调查,顶格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市政府或市森防灭指挂牌督办;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涉林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察指导。市森防灭办将不定期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调度组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杜绝隐患整改弄虚作假和风险隐患回潮,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四川凉山等各地森林火灾经验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迅速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防控、扑救责任,全力保障本辖区生态安全。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森林防灭火各环节责任,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三)强化督促整改力度。各单位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全过程。林业局要以森防灭办的名义牵头开展全面防火督查工作,深入各乡镇(街道)指导、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公安局、林业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一线执法,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市安委办、林长办要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以考核促履职。
(四)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上山路口检查,落实持“防火码”上山等做法,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遇到突发火情,应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12119)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0595-8638220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重兵扑小火,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共同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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