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林伴来)
2025-12-12 16:55 阅读人数:1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01950489号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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