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陈卿顺、陈卿祥)
2025-11-19 11:15 阅读人数:1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09970214号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卿顺、陈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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