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注销抵押权人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抵押权对应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93005781号作废公告
2024-09-02 16:54 阅读人数:1

  被执行人商秀华,坐落于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山美温山村国家大学科技园福建分园生活区6号楼1202室的房产,根据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4〕闽0583执16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4〕闽0583执167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93005781】已依法通过公开拍卖成交,我机构依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的嘱托文件办理注销上述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编号为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9300578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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