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石井镇石井社区 洪清华)
2024-04-17 16:55 阅读人数: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05月 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安市石井镇石井社区居委会(南安市石井镇延平东路8号)

  联系电话: 不动产0595-86350625;石井社区0595-8608614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洪清华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南安市石井镇石井社区西星小区161号

  350583120001JC00085F00010001

  宅基地使用权面积:             264.48㎡;房屋建筑面积708.78㎡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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