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英都镇大新村 洪吉义)
2023-01-31 16:04 阅读人数: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02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安市英都镇大新村委会(南安市英都镇大新村大新街138号)

联系电话: 不动产0595-86350625;大新村委会0595-8616697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洪吉义

宅基地使用权

南安市英都镇大新村新省41

350583103206JC00027W00000000

104

农村宅基地

详见附图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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