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黄清来)
2019-11-05 08:45 阅读人数:1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黄清来继承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11 2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委会(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大盈街728号)

联系电话: 不动产8635062586351625;大盈村86635111

 

序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法定第一继承权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黄贞×(大名)

宅基地使用权

李禀(已故)、黄清来

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蔡盈101-2

350583119214JC00077W00000000

99.83

农村宅基地

详见附图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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