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19091801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林达良继承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10月 1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86350625/86351625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证 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林长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34950265 |
南安市官桥镇福厦路恒昌楼112店 |
18.20平方米 |
店 |
|
公示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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