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戴家芳)
2019-05-14 11:05 阅读人数: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6   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安市洪濑镇前锋村委会(南安市洪濑镇前锋村演顶55号)

联系电话: 不动产86350625、86351625;前锋村8669500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戴家芳

宅基地使用权

南安市洪濑镇前峰村宫尾55号

350583113202JC00003W00000000

12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详见附图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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