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彭建勇 )
2019-01-11 16:07 阅读人数:1

  编号: 201901100086

  经初步审定,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1 月 3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联系方式:0595-36288916/36288935

  

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1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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