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01-18 16:47

    南政办〔2011〕118号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

    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1〕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细化公开经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部门预算和决算,同时作出说明。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推动政府招投标、采购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文体局、卫生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我市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等情况。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卫生局、统计局、旅游局、科技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应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六、有序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各行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电力公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七、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及时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业与海洋局、规划建设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与药品监督局、市政府法制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八、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畅通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探索运用“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优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部门针对热点问题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开通“政务微博”。全面推动档案馆、各级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探索结合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区、农村等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市农业与海洋局、文体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市农办、档案局、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九、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市直各部门要确定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要有1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务员考录和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局、司法局、人事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公共查阅场所管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文体局、市政府法制办、档案局、保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上述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督促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6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备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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