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22-0013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2〕24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7
蓬华镇人民政府:
你镇《南安市蓬华镇新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规划报批文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蓬华镇新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内容。
二、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行为。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报本机关批准。
四、市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协调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镇、村做好规划的实施,并将以上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用地布局;你镇今后要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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