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12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7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0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城南片区单元控规整合修编及城市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0-07-10 16:32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安市城南片区单元控规整合修编及城市设计的请示》(南资源〔2020〕24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片区控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功能定位、空间结构。

      (一)区位及范围:本规划位于南安市区南部,规划总用地面积9.6平方公里,东西四至:北起西溪、南至成功开发区、西至南同公路、东至东三路。

      (二)功能定位:以宜居山水闽南老城为特色,营造高品质的城市开放空间和多元功能复合的商业副中心。

      (三)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屏两廊、一心四区”的空间结构,一屏:以北部的北山郊野公园,南部的南山郊野公园和东部的吕厝山郊野公园为主体的生态屏障;两廊:分别为西溪滨水生态廊道、彭美溪公共活动廊道;一心:依托中部柳湖形成的环柳湖公共服务核心;四区:四类功能区,老城综合片区、宜居活力新区、沃后高尚住区、成功产业园区。

      二、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经批准后的《南安市城南片区单元控规整合修编及城市设计》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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