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12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7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0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安市城南片区单元控规整合修编及城市设计的请示》(南资源〔2020〕24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片区控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功能定位、空间结构。
(一)区位及范围:本规划位于南安市区南部,规划总用地面积9.6平方公里,东西四至:北起西溪、南至成功开发区、西至南同公路、东至东三路。
(二)功能定位:以宜居山水闽南老城为特色,营造高品质的城市开放空间和多元功能复合的商业副中心。
(三)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屏两廊、一心四区”的空间结构,一屏:以北部的北山郊野公园,南部的南山郊野公园和东部的吕厝山郊野公园为主体的生态屏障;两廊:分别为西溪滨水生态廊道、彭美溪公共活动廊道;一心:依托中部柳湖形成的环柳湖公共服务核心;四区:四类功能区,老城综合片区、宜居活力新区、沃后高尚住区、成功产业园区。
二、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经批准后的《南安市城南片区单元控规整合修编及城市设计》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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