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19-0019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9〕119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1
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太林片区2012G1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南省政〔2019〕60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省新镇太林片区2012G1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用地布局。D12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4847平方米(约52.27亩),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2.4,建筑密度≤41%,绿地率≥25%,建筑限高为100米以下; D13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8978平方米(约58.47亩),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36%,绿地率≥30%,建筑限高为100米以下。
三、你镇在规划实施中要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建设管理,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四、你镇在规划批准后20日内应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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