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678-2018-03717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18〕88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1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柳湖水系连通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8-14 16:51

     南政函〔20188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

    柳湖水系连通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水利局:

    为更好地推进南安市柳湖水系连通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经研究,就南安市柳湖水系连通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南安市旧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前期已办理手续继续沿用、合法有效。

    二、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合理需求,持续推进项目工程建设,你单位在以后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将相应的年度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并按时上报财政部门批复。同时,以后年度补贴资金纳入中期财政滚动安排。

    三、你单位在以后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将相应的年度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并按时上报市政府。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8 8 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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