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800-2021-00332
- 备注/文号:南政〔2021〕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7
关于黄源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源锋同志确定为正科级;
陈龙辉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综合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晓艺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9月18日起算。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四套班子领导。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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