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800-2019-00140
    • 备注/文号:南政〔2019〕1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明曦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9-04-28 15:1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陈明曦同志南安市西溪防洪堤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陈舫凭同志南安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职务;

      免去洪永宽同志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职务。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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