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98-2018-0447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8〕21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15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8-10-15 14:40

     

     

     

     

     

     

     

    南政文〔2018213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林荣忠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二、黄景阳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财税、审计、国有资产、体制改革、企业改制上市、交通运输、港口、口岸、海防、安全生产、作业场所卫监、职业危害、统计、物价、金融、 “海丝先行区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委、交通局(交通战备办)、安监局、审计局、统计局、金融局、口岸办、海防办、交通集团。

    联系部门(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委老干局、党校,税务局、公路分局、南安海事处、国家统计局南安调查队、铁路、闽运南安公司、高速公路、汽车站、火车站,各民主党派,人民银行、银监办、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南安农商银行、泉州银行、泉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海峡银行、浦发银行、厦门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汇通村镇银行,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海峡金桥财产保险公司

    三、薛建明副市长:协助分管人事、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信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应急、禁毒、社会稳定、法制、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编办、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卫计局、法制办、打私办、社保中心、市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爱卫办。

    联系部门(单位):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安全局、综治办、武警大队、武警中队、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医保南安管理部、综治协会、泉州仲裁委员会南安分会、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计生协会、光前医院。

    四、王端峰副市长:协助分管国土资源、城市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市政、城乡规划、人防、城市综合执法等长效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小城镇建设及房改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国土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市政局、行政执法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评中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南翼集团。

    联系部门(单位):邮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王昭昭副市长:协助分管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民族、宗教、广电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教育局(教育系统单位)、民宗局、文体新局、广电局。

    联系部门(单位):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社科联、南安商报社、文联、新四军研究会、福师大闽南科技学院、泉州师院应用科技学院、关工委、老体协、老教委、老年大学。

    六、江景灿副市长:协助分管科技、知识产权、民政、双拥、支前、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含药品价格、医疗器械等)、市场管理、市场整规、食品安全、打假、地震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合黄景阳常务副市长抓安全生产、作业场所卫监、职业危害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民政局(双拥办)、老龄办、支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地震办。

    联系部门(单位):人武部、预备役、驻军部队、残联、慈善总会、老促会、科协、老科协、烟草专卖局、盐务局。

    七、洪永佳副市长:协助分管环保、农业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畜禽屠宰监管、林业、森林防火、水利、供销、对口支援、防汛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农业局(区划办)、农机站、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治控制指挥部、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水利局、水文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环保局、供销社。

    联系部门(单位):气象局、山美水库管理处、石壁水库管理处、五台山林场、罗山林场。

    八、李少敏副市长:协助分管外事侨务、对台、水土保持工作;协助洪永佳副市长农业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台办、外事侨务办、水土办

    联系部门(单位):侨联。

    九、裴建饶副市长:协助分管效能、纠风、政务公开、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效能办、重点办、前期办。

    联系部门(单位):市纪委监

    十、陈洪春副市长:协助分管工业、社会信息化、物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外经外贸、粮食、自贸区、行业协会、南安经济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的资源整合、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电力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经信局、商务局、城联社、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滨海工业基地、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光电信息产业基地、榕桥项目集中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观音山物流基地。

    联系部门(单位):贸促会、工商联(总商会)、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南安分公司、国网南安供电公司、诚信促进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石油公司。

    十一、许自霖副市长:根据市委工作部署,挂任霞美镇党委第一副书记。

    十二、陈巧英副调研员: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旅游、地方志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政府办、旅游局、市志办。

    联系部门(单位):党史室、档案局、保密局、文明办、郑成功研究会。

    十三、陈江虹副处级干部:协助分管海洋与渔业、港口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海洋与渔业局、贸工农集团。

    十四、林峰党组成员:具体负责武装部工作。

    各位市政府领导除上述工作分工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8929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委各部门,省、泉属驻南各单位,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市法院、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南安市委员会,市工商联。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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