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9-2018-01459
- 备注/文号:南政〔2018〕1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09
南政〔2018〕17号
南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吴明霞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吴明霞同志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免去洪海水同志南安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南安市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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