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9-2018-01458
- 备注/文号:南政〔2018〕1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09
南政〔2018〕16号
南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叶长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长青同志任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正科级)职务;
陈兴龙同志任南安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免去柯玲同志南安市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南安市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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