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9-2018-00949
- 备注/文号:南政〔2018〕1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22
南政〔2018〕14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中学、市直学校:
经研究决定:
李俊松同志任南安国光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蓝园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黄国宝同志任南安市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国光中学副校长职务;
尤春生同志任南安市南星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新侨中学校长职务;
黄种艺同志任南安市第六中学校长;
曾金属同志任南安市第五中学校长;
洪庆辉同志任南安市华美中学校长;
黄渊良同志任南安市成功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鹏峰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叶永忠同志任南安市鹏峰第二中学校长;
傅文超同志任南安市宝莲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成功中学校长职务;
黄种国同志任南安市第二中学校长;
李清波同志任南安市蓝园高级中学校长;
陈志刚同志任南安市新侨中学校长;
王孙启同志任南安市玲苏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洪梅中学校长职务;
江水平同志任南安市洪梅中学校长;
尤其昌同志任南安市红星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陈宗辉同志任福建电视大学南安学院院长,免去其南安市南星中学校长职务;
李忠耀同志任南安第一中学副校长;
免去傅建兴同志南安市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炳辉同志南安国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黄其城同志南安市华美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黄仕阳同志南安市诗山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郑荣祥同志南安市宝莲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黄庆龙同志南安市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侯晚全同志南安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兴利同志南安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戴伟东同志南安国光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金星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洪伟民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乐峰中学校长职务;
苏上法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玲苏中学校长职务;
王金山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新营中学校长职务;
黄赐红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红星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
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以上提任的校长,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南安市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市委王春金书记,市政府林荣忠市长,市委吴忠溪常委,市政府王昭昭副市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