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俊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_人事信息_南安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7101-0309-2018-00949
  • 备注/文号:南政〔2018〕1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22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俊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08:04

 南政〔20181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李俊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中学、市直学校:

经研究决定:

李俊松同志任南安国光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蓝园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黄国宝同志任南安市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国光中学副校长职务;

尤春生同志任南安市南星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新侨中学校长职务;

黄种艺同志任南安市第六中学校长;

曾金属同志任南安市第五中学校长;

洪庆辉同志任南安市华美中学校长;

黄渊良同志任南安市成功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鹏峰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叶永忠同志任南安市鹏峰第二中学校长;

傅文超同志任南安市宝莲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成功中学校长职务;

黄种国同志任南安市第二中学校长;

李清波同志任南安市蓝园高级中学校长;

陈志刚同志任南安市新侨中学校长;

王孙启同志任南安市玲苏中学校长,免去其南安市洪梅中学校长职务;

江水平同志任南安市洪梅中学校长;

尤其昌同志任南安市红星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陈宗辉同志任福建电视大学南安学院院长,免去其南安市南星中学校长职务;

李忠耀同志任南安第一中学副校长;

免去傅建兴同志南安市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炳辉同志南安国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黄其城同志南安市华美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黄仕阳同志南安市诗山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郑荣祥同志南安市宝莲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黄庆龙同志南安市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侯晚全同志南安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兴利同志南安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戴伟东同志南安国光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金星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洪伟民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乐峰中学校长职务;

苏上法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玲苏中学校长职务;

王金山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新营中学校长职务;

黄赐红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红星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

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以上提任的校长,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8 3 20

(此件主动公开)

 

 

 

 


 

 

 

 

 

 

 

 

 

 

 

 

 

 

 

 

 

 

市直有关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委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市委王春金书记,市政府林荣忠市长,市委吴忠溪常委,市政府王昭昭副市长。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3 21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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