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98-2016-03091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6〕22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3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林荣忠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二、黄辉灿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财税、审计、国有资产、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改制上市、统计、物价、金融、效能、监察、纠风、交通运输、港口、政务公开、电子政务、 “海丝先行区”、国投公司、南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统计局、监察局、交通局(交通战备办)、效能办、金融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重点办、公交公司、贸工农国投公司、事业国投公司、交通国投公司、路桥建设投资公司、南安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
联系部门(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党校、老干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南安调查队、盐务局、公路分局、南安海事处、闽运南安公司、铁路、高速公路、汽车站、火车站,各民主党派,人民银行、银监办、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南安农商银行、泉州银行、泉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海峡银行、浦发银行、厦门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汇通村镇银行,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三、薛建明副市长:协助分管人事、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信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应急、禁毒、社会稳定、法制、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编办、人社局(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卫计局、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打私办、市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爱卫办。
联系部门(单位):政法委、综治办、安全局、法院、检察院、武警大队、武警中队、边防大队、消防大队、综治协会、泉州仲裁委员会南安分会、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计生协会、光前医院。
四、黄景阳副市长:协助分管工业、社会信息化、物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外经外贸、粮食、自贸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含药品价格、医疗器械等)、市场管理、市场整规、食品安全、打假、口岸、海防、外事侨务、对台、电力建设、行业协会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经信局、商务局、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外事侨务办、台工办、口岸办、海防办、城联社、外贸公司。
联系部门(单位):贸促会、工商联(总商会)、侨联、烟草专卖局、国网南安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南安分公司、诚信促进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石油公司。
五、王昭昭副市长:协助分管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民族、宗教、广电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教育局(教育系统单位)、文体新局、民宗局、广电局。
联系部门(单位):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南安商报社、文联、新四军研究会、福师大闽南科技学院、泉州师院应用科技学院、关工委、老体协、老教委、老年大学。
六、江景灿副市长:协助分管科技、知识产权、民政、双拥、支前、安全生产、作业场所卫监、职业危害、地震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民政局(双拥办)、老龄办、支前办、安监局、地震办。
联系部门(单位):人武部、预备役、驻军部队、残联、慈善总会、老促会、科协、老科协。
七、洪永佳副市长:协助分管环保、农业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畜禽屠宰监管、水利、供销、对口支援、防汛等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南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前期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环保局、农业局(区划办)、农机站、农工办、水利局(水土办)、水文局、供销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治控制指挥部。
联系部门(单位):气象局、山美水库管理处、石壁水库管理处。
八、吴世木副处级干部:协助分管林业、森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联系部门(单位):五台山林场、罗山林场。
九、陈巧英副调研员: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旅游、地方志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政府办、旅游局、市志办。
联系部门(单位):党史室、档案局、保密局、文明办、郑成功研究会。
十、陈江虹副处级干部:协助分管海洋与渔业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海洋与渔业局、南翼港区发展公司。
十一、林峰党组成员:具体负责武装部工作。
各位市政府领导除上述工作分工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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