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444
    • 备注/文号:南政办明传〔2026〕1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4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招商项目落地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10-16 17:5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招商项目落地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招商项目落地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招商项目落地建设,全力破解招商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商项目落地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用3个月左右时间,聚焦当前130个未开工的招商项目,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专班推进、闭环管理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面攻坚。通过百日攻坚,力争实现“三个一批”目标:

      开工一批:推动15个以上项目在年底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

      突破一批:解决、销号一批制约项目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提速推进项目后续前期节点,抢抓进度,确保列入2027年重点项目65个以上(不含清理补办项目)。

      盘活一批:对确实无法推进或明确要取消的项目,依法依规解除协议,重新招商,腾退出的用地优先用于新招商项目落地。

      二、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6年8月25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阶段(8月25日—9月10日)

      各项目责任单位对照130个项目清单逐宗开展摸排,进行全面梳理,精准识别堵点,明确问题性质(企业因素、政府因素、政企双方因素),建立项目档案,做到五清:项目底数清、手续进度清、堵点问题清、责任主体清、时间节点清。市发改局(前期办)会同市商务局(招商办)对摸排和复核情况汇总梳理,提出分类意见,形成项目清单表格。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前期办)、商务局(招商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二)集中攻坚,分类施策阶段(9月11日—12月10日)

      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全力破解政府因素和政企双方因素项目难题,确保完成“三个一批”攻坚目标。

      1.企业因素滞后项目约谈行动

      市发改局、商务局、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及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对认定为企业因素滞后的项目(含已供地未开工和未供地两类),分期、分类、分级组织对企业开展约谈,明确告知其违约责任和后果。同时,市发改局逐个项目倒排前期节点计划,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按节点时限督促跟进落实。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2.政府因素滞后项目攻坚行动

      针对政府因素滞后的项目,各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攻坚,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每个专班由1名挂钩市领导统筹、1名科级领导带队、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重点组建以下专班:

      (1)征迁交净地专班。集中攻坚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坟墓迁移、地上附着物清理等工作,重点解决成片土地未征迁、坟墓迁移难、补偿款未发放等突出问题,确保按期交净地。

      牵头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责任单位

      (2)管线迁改专班。集中攻坚项目用地范围内电力、通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迁改,实行一项目一方案,明确迁改路径、时序和费用,重点解决地块内线杆未迁改影响设计方案审查、地块交付和开工的问题。

      牵头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国网南安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公司、水务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

      (3)审批提速专班。对攻坚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告知承诺,推行拿地即开工,压缩审批时限。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审批部门

      (4)配套保障专班。加快项目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燃气等市政配套建设,重点解决无进场道路、临时用水用电、排污接管等影响开工的外部条件问题。

      牵头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集团、国网南安供电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

      (5)规划调整与用地用林报批专班。加快攻坚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入库、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图斑、林斑处置,以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林地报批等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组件上报和跟踪批复。

      牵头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资源局、林业局、城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

      (6)资源处置与场地平整专班。集中攻坚项目地块土石方资源处置、边坡治理、土石方平整、地质灾害治理等事项,逐一明确处置主体、费用分担和完成时限,确保达到净地出让和开工条件。

      牵头单位:市资源局、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责任单位

      3.拟取消或退出类项目联动攻坚

      组织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会商,逐项厘清政府端和企业端问题清单,实行双向发力、双向销号。对因投资意向调整、市场观望而停滞的项目,书面告知企业限期明确继续实施或退出;逾期未明确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或限期内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区分已供地未开工、已签约未供地等情形。市商务局(招商办)负责依法依规将项目滚动退出并重新招商;市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程序将土地收回。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办)、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4.正常推进类项目服务保障

      对按时序推进的项目,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跟踪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问题,防止正常推进类项目转为问题项目,确保按协议约定时限开工。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前期办)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办)、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5.清理补办类项目归口处置

      充分发挥没收违法建筑处置协调办公室作用,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没收的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政办规〔2026〕5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没收的违法建筑临时使用操作细则的通知》(南政办规〔2026〕6号)文件精神于10月30日前制定清理补办类项目落地实施方案,倒排计划、攻坚推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办)、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三)总结评估,巩固提升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对已完成攻坚的项目,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对未完成的项目,分析原因,研究转入常态化管理或启动退出机制。

      1.对账销号验收(12月11日 — 12月20日)

      市发改局(前期办)牵头,会同市商务局(招商办)、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照攻坚任务清单逐宗开展验收销号。对未完成事项逐一分析原因,明确后续推进措施和时限,纳入下一阶段常态化跟踪管理。对推进过程中难以协调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提请市大督导办纳入重点工作督导事项,开展专项督导、统筹协调处置。

      2.总结评估(12月21日 —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于12月22日前报送攻坚工作总结;市发改局汇总形成全市百日攻坚行动总结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市委、市政府。

      3.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市发改局(前期办、重点办)牵头,对招商项目从签约、供地、审批、开工到竣工投产实行全链条跟踪服务,落实项目并联推进。

      (2)建立招商项目用地前期论证机制。市商务局(招商办)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前期办)、相关单位在招商项目签约、选址阶段提前介入,结合南安市招商项目“一张图”选址联合审查事项表,逐宗开展地块比选和落地可行性论证,一次性排查文物考古、土壤污染、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压覆矿产、地质灾害、林地占用等限制性因素,提前明确边坡治理、规划避让、配套道路及水电气接入等政府端配套事项的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和完成时限。

      (3)建立招商项目滚动退出机制。市商务局(招商办)牵头,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在供地前对投资方书面明确自主放弃项目或投资方存在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违约情形,以及限期内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经催告整改仍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项目,依法依规启动滚动退出程序。

      (4)深化招商项目落地建设监管机制。市资源局牵头,根据用地出让协议及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深化我市招商项目供地后监管机制,列明监管事项、监管措施,明确相关责任,将协议约定的开工时间、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纳入履约监管。对于已供地但无法落地招商项目,依法依规解除用地出让合同并按程序将用地收回。

      (5)建立标准地出让常态化机制。市资源局牵头,推行区域评估、多评合一,以“净地”“标准地”出让,实现交地即交证,防止因选址不当或政府端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供地后长期无法落地开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动招商项目落地开工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人员、责任、措施三到位。各责任单位应成立攻坚工作专班,并将名单报送市发改局(前期办);工作专班实行招商项目落地每周一调度,并将进展、调度情况及存在问题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市发改局(前期办)邮箱(naqqb2021@163.com)。

      (二)强化要素保障

      属地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是招商项目落地第一责任人,要扛牢主体责任,靠前服务、主动攻坚,破解项目落地各类制约因素,紧盯关键节点,全力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各要素保障单位要集中工作力量、工作精力、资金资源向攻坚行动倾斜;要主动靠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攻坚项目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能等需求。市大督导办要将攻坚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督导。

      (三)优化审批服务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攻坚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告知承诺,推行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各审批部门要主动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变串联办为并联办。

      (四)营造浓厚氛围

      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牵头,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对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结果运用

      市发改局、效能办牵头,将攻坚成效追加纳入绩效考评范畴。

      附件:1.已供地未开工招商项目情况表(52个)

      2.未供地未开工招商项目情况表(78个)

      3.南安市招商项目“一张图”选址联合审查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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