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644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5〕1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0
市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安市石井镇古山西辽北A地块商住项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的请示》(南资源〔2025〕1051 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南安市石井镇古山西辽北A地块商住项目用地处置方案批复如下:
鉴于该项目用地系因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未建成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同意按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的方式对该项目用地进行处置,由你局与项目业主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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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