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514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5〕1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0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南安市XY20250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5-10-22 16:49

    市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议出让南安市XY20250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5〕8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的出让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南安市XY2025020号地块位于官桥镇岭兜村,土地面积627平方米(折0.94亩),属于边角用地,与南安市2024年(工业)G01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南安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界址相连,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公园绿地,同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提供该宗边角地块作为南安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扩建用地,土地出让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191平方米)、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436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49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同意项目主要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公园绿地,仓储用地部分主要经济指标为:1.0≤容积率≤4.0,建筑系数≥50%,1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7%。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照《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安市XY2025020号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南资源规〔2025〕119号)执行。

      三、同意南安市XY2025020号地块的协议出让价为34万元(含耕地占补平衡费4.7025万元)。南安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自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20%作为定金,剩余部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四、同意土地条件达到“五通一平”后,由地块所属乡镇(街道)根据用地红线内的现状条件(包括地表现状、场地标高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市政配套情况现状等)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交地,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限定动工开发期限为《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

      五、相邻工业用地属同一业主的,在符合相关规划、安全要求、用地标准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市资源局批准后方可将相邻宗地进行统筹布局、优化设计。

      六、同意由你局与南安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协议出让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