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164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5〕15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7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04-30 17:5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工作要求,现将《南安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前五年(2020-2024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用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安排2025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计划范围

      本次2025年度南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地域范围是指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三、计划指标

      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人口因素、房地产市场、工业项目需求,以及近期拟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度南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84.3349公顷以内。其中,商服用地18.1979公顷,占6.4%;工矿仓储用地82.53公顷,占29.03%;住宅用地52.4729公顷,占18.4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1.8008公顷,占21.74%;交通运输用地19.406公顷,占6.83%;公用设施用地48.958公顷,占17.2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0.9693公顷,占0.34%。

      四、政策导向

      (一)强化规划引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供应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实施相互协调,共同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重点保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统筹调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和管理,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住宅用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优化各类住宅用地的供应结构,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供应。

      (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土地容积率,提高工业项目亩产税收要求。将项目用地供应与批而未供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有机结合,优先安排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五)坚持差别化土地供应。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状况,实施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限制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设用地项目,严禁供应违背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建设用地,以供给引导需求,增强土地供应的主动性,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六)兼顾生态用地保护。按照有度有序利用,严格管控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开发的区域,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供应国有土地,用于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用地报批和征收。加大用地指标协调保障力度,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提升建设用地供应效率;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执行先征迁后报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征地拆迁实施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2025年土地征收和前期开发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发改、商务和财政等部门,要主动服务,推进建设项目生成策划前期协调,提速增效做好出让用地前期工作,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按照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情况、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要素进行约定。属地加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强度、亩产均税收等出让合同、招商协议、监管协议等约定指标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评价考核,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严格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四)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2025年度南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应积极争取上级用地指标支持,满足我市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会同有关单位将住宅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建立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五)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履行土地供应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仓储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附件:1.南安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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