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033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5〕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南安北部新城银河片区及健康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用地(地块一)的批复
    时间:2025-01-27 16:49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南安北部新城银河片区及健康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用地(地块一)的请示》(南资源〔2025〕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罗东镇罗溪村、维新村和山坂村,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罗东镇银河新城片区罗溪沿岸地块的批复》(批准文号:南政文〔2024〕7号)批准征收的土地,合计6.2149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0394公顷、旱地0.1457公顷、园地0.163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6公顷、建设用地5.8545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南安北部新城银河片区及健康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用地(地块一)。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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